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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塑造艺术典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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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4
第7版()
专栏:

要坚持塑造艺术典型
李基凯
不必讳言,最近几年,文艺界在要不要塑造艺术典型这个重要的文艺理论和美学论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如果说,过去在关于典型问题的论争中,主要焦点在于“什么是艺术典型”的话,那么现在的论争焦点,已经集中在要不要塑造艺术典型了。
从理论上看,有些同志从根本上否定了塑造艺术典型的必要性,认为塑造艺术典型已经是陈旧的艺术手段和陈旧的文学观念,随着现实主义的过时,这种手段和观念也已经过时了。他们认为,“本世纪以来的小说家们”已经有了“更巧妙、更有力”的表现手段和文学观念,这就是:非情节、非人物、非典型,写主观感受,写内心世界,写潜意识,写非理性情绪,写直觉印象等等。
从近几年的创作情况看,这种非人物、非性格、非典型化的趋势不仅已经明显地存在,而且似乎还在发展,致使读者在一些大型的叙事作品中,既看不到人物性格、故事情节,也看不到环境、场面和时代背景,甚至连其所表达的是什么样的思想情绪都搞不清楚。据说作者是有意识地要把一切都写得很零散、很模糊和“非逻辑”,认为这是“现代化”的表现手段。
究竟如何看待上述这些问题呢?我觉得很有必要就要不要塑造艺术典型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塑造典型人物的任务主要是对比较大型的、叙事性的作品提出来的。如中、长篇小说、一部分短篇小说、叙事长诗、大型报告文学、较大的戏剧、故事影片以及一部分美术作品等。如果连这些艺术门类也不去塑造人物形象和典型人物,那么整个文学艺术中也就不存在人物形象和典型人物了。
文艺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在现实中,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和中心。既然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生活的中心,文艺反映生活就不能抛开对人的描写。有人说,不写人物只写某种情绪和感受也是写人。这种说法对于那些非大型叙事性作品来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里的前提已经不是说的大型的叙事性作品了。所谓叙事,就是要描绘由人的社会实践所构成的生活发展过程,概括各种事件之间的复杂关系,揭示生活的某种本质规律。如果只表现某种情绪,怎么能反映出这种复杂的生活面貌呢?人物同事件是不可分割的,写事件也主要是为了表现人。人物同情绪、感受也不是对立的,写人物同样也需要写情绪和感受。认为写人物性格就是落后的文学观念,只有离开人物单纯地描写情绪和感受才是先进的文学观念,这种观点在叙事性作品中是说不通的。
从文学艺术的发展历史来看,文艺对人的描写有个逐渐深入的认识过程。最初,原始艺术主要是描写动物和植物,很少描写人本身。随着人类社会实践范围的扩大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文艺反映的生活内容也就逐渐扩大和丰富,人作为对象,逐步地成为文艺反映的中心。这是文学艺术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人类认识能力和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成果。人类对自身的完整性和生动性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文艺这种综合性的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进行的。随着人自身的发展,性格的丰富,人在文学艺术中的形象就越来越鲜明、完整,性格也越来越突出、复杂,典型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人不仅作为被反映的完整的客体在文艺中占有中心的地位,而且人们发现,对人的形象作集中突出的描写和刻画,还是文艺概括生活的强大的艺术手段。这正是人类所发现的重要的艺术规律之一,是几千年来人类在艺术上所显示出的智慧的不断积累、不断增添的结晶。正是因为如此,塑造艺术典型的规律越来越显得重要,从亚里斯多德起,就开始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之后的各个时代的文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塑造各种各样的典型。而且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衡量一个历史时期文学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文学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思想是否正确和先进,以及作品数量的多寡,还要看它的艺术概括力、表现力的大小、强弱和深浅,也就是要看它是否在思想深度、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和丰富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结合上创造出了超过前人的伟大作品。而艺术典型,正是作家艺术家施展艺术概括力、表现力的广阔天地和巨大杠杆,一个时期塑造艺术典型所达到的程度,正是这个时期的文艺在艺术上所达到水平的重大标志。因此,历史上凡是伟大的作家,无不一生都在刻意追求艺术典型的创造,外国的文艺史如此,中国的文艺史也是如此。这里我们不必去列举那些无以数计的脍炙人口的“熟悉的陌生人”的名字了。人们一想起它们,就仿佛听见和看见了他们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体会到了它们的思想感情和内心活动,同时也看到了它们所处时代和社会的生活内容和风土人情。它们象一面五彩缤纷的镜子,映照出了它们周围的世界和同类人物的思想感情。每一个艺术典型,本身就是一个世界。它是一定生活的高度浓缩汁和凝聚力。毫不夸大地说,如果我国的文学史上没有一批又一批光彩夺目、栩栩如生的艺术典型形象,我国文学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就会大为减色。在一部大型叙事作品中,如果人物立不起,写得不典型,作品就很难写得成功。
创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不是人们的主观臆造,这是几千年来人类所发现的艺术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只要人类存在,文艺就不能不描写人,不能不创造典型。这个规律永远不会过时,这种文学观念永远不会陈旧。对这个艺术规律,我们只能用新的创作实践不断去补充它、丰富它、完善它,而不是用什么所谓“新的”、“现代化”的艺术手段和技巧去废除它。废除了艺术规律,就等于废除了体现这种艺术规律的文学艺术;正如废除了自然科学规律就等于废除了自然科学一样。蒸汽机可以陈旧,但是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不会过时;某些具体作品或艺术技巧可能过时,但是典型化的艺术规律不会陈旧。艺术规律是一个逐渐被认识的过程,它要随着人们的认识和实践的发展而逐渐积累、充实和发展,但是它并不是因为有了“新”的,就彻底否定了“旧”的。有的作家完全可以自己不去创造典型人物,但是不必连典型化的艺术规律也否定了。
有人说,“现代的读者”已经不愿再看具有人物、情节、典型的作品了。这是没有根据的。事实上,今天的这类成功的作品,一直在征服着读者和观众,这从近几年获奖的作品就可看出来;中外的古典名著也仍在被大多数读者所喜爱;许多为人熟知的典型人物,仍然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塑造典型的艺术规律和技巧,也一直和正在被大多数作者所掌握和运用,并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艺术威力。怎么能说这都是陈旧的文学观念呢?
当然,塑造艺术典型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需要有极高的艺术概括力和艺术修养。有些作家虽然一生都在致力于典型人物的塑造,但是真正能流传于世并得到广大群众承认的典型并不多。即使象巴尔扎克这样的塑造典型人物的能手,也深知这件事不易。他感慨地说:
“描写一个时代的两三千个出色的人物,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这比把千篇一律的事实加以整理“不是的的确确困难得多吗”!
然而,不管这项工作多么困难,我们今天的作家也不应该放弃对这种目标的追求,更不能因为有些作品没有写出典型人物也还算较好的作品,就把这种现象概括为普遍原理加以提倡和推广,更不能从根本上去否定艺术典型化的规律。过去,有些文艺理论在怎样塑造艺术典型上,限制得太死,制造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框框,影响了作家的创造性,这是应该突破的。在表现手法和技巧上必须多样化,同时也要不断破除一切影响创造出新的多样化的艺术典型的陈规陋习。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在倒掉脏水时把孩子也一起倒掉了。取法乎上,才能得乎其中。宣传无人物、无情节、无典型的理论,是受西方某种文艺思潮的影响,反映出某些同志对于革命现实主义原则的迷惘。如果把“三无”作为文艺创作的方向加以提倡,不仅不可能促使我们的文学创作出现巨大的成就,只能鼓励作家把叙事性作品写成事件堆积,甚至连事件也没有,只有一些零散的、琐细的内心活动或意识流动。这样势必要降低我国目前文学的艺术水平,而且会使一大批刚刚步入文学领域的青年产生误解,似乎文学创作也实在太容易了,随便写点什么都可以成为“文学作品”,都可以成为“作家”,这对造就一支健康发展的文艺队伍是不利的。我们绝不能走西方现代派文艺中的反典型化的艺术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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