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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广西、宁夏三省区政府接受批评 决心把扭亏为盈作为大事来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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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5
第2版()
专栏:

云南、广西、宁夏三省区政府接受批评
决心把扭亏为盈作为大事来抓
据新华社电 云南、广西、宁夏三省区人民政府最近召开会议,表示接受报纸批评,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扭亏为盈。
云南省提出了几条扭亏的措施:一、提高认识,各级都要确定专人加强领导,真正把扭亏增盈工作作为大事来抓;二、层层落实扭亏责任制,按期扭亏的有奖,增亏的受罚,到期不能扭亏的,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三、突出重点,先抓亏损额在50万元以上的22个亏损大户,对他们逐个进行“会诊”,限期解决;四、给压力、给动力、给帮助,促进企业迅速扭亏。经营性亏损企业和超计划亏损的企业,职工不发奖金,还要扣发一部分基本工资。扭亏、减亏的企业,职工可发奖金,其奖金限额随减亏额浮动。到年底仍然出现经营性亏损、超计划亏损的企业,今年不能调整职工工资。在规定的限期内,由于主观原因不能扭亏的企业,其厂长、书记就地免职,就地分配工作,不得调入其他企业担任领导职务;五、抓紧研究确定一些亏损企业的关、停、并、转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了实现今年减亏2,871万元的计划,将减亏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自治区各厅、局、地、市和自治区直属企业。还公布了亏损在30万元以上的117个企业的名单,要求各级领导部门做好工作,限期扭转这些企业的经营性亏损以及在政策性亏损掩盖下的经营性亏损。自治区政府还对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的企业继续进行调整。根据亏损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限产、转产、停产;对经济效益好、技术先进、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实行重点改造,择优供应,同时要求全区78个大中型骨干企业把企业整顿和扭亏增盈工作结合起来,在年底以前把这些企业的领导班子配备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素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决定进一步减亏增盈。区党委和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同志与区经委的负责人分工包干,直接抓影响全局的亏损大户,对16个区属亏损企业,每一户都安排厅(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并且决定对于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减亏计划的企业领导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对于不能完成扭亏计划的企业,一律不准提取减亏分成,不发奖金。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继续亏损的企业的干部职工,不准调资。对亏损超过10万元的企业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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