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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要有一个新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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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5
第3版()
专栏:

爱国卫生运动要有一个新发展
本报评论员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第六次委员扩大会议,在总结交流近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各地爱卫会组织发扬革命精神,努力开创爱国卫生运动的新局面。这一号召是深得人心的,通过各地的积极努力,爱国卫生运动将会有一个新的发展。
我国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我们在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大国,较快地取得了移风易俗、保护人民健康的显著成就。特别是近几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通过突击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和两次文明礼貌月活动,在治脏、改造环境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除害灭病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广大城乡治脏的工作量仍然很大,有些城市的公共卫生设施严重不足,尚有五亿人口的生活用水需要改良,不少城乡“四害”密度比较高,环境污染给人们带来的新的祸害需要防止和消除,某些威胁人民健康的疾病还没有得到控制,等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爱国卫生运动要有一个新发展,就必须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力求在近几年内,在创建文明卫生街、文明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和文明卫生军营方面,在开展以水改粪管为重点的“两管五改”方面,在防治蚊蝇鼠害方面,在普及卫生知识、建立健全卫生法规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以改变城乡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为了使爱国卫生运动有一个新发展,我们必须总结并推广各地创造的许多成功经验。例如,一些城乡根据工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新情况,创造了国家资助一点、集体补助一点、个人交纳一点、单位筹集一点的集资办法,兴办了许多该办而因经费困难没有办的事业,加快了公共卫生设施兴建的步伐。一些城镇还建立了“门前三包”(绿化、卫生、秩序)、“七户一岗”、“四自一联”(自修门前路、自通门前水、自栽门前树、自搞门前卫生;统一规划,联合行动)等卫生责任制,逐步使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这些办法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思想和自力更生精神,应该在有条件的地方广为提倡。
建立健全卫生法规,实行法制监督,是近年来在卫生管理制度上一项重要的改革。公共卫生涉及到各行各业,它既保护每一个人的健康,又要靠每一个人来维护。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有卫生立法,加强法制监督,才能有效地制止各种污染和不卫生的现象发生,使各项公共卫生要求得到落实。有些省、市、自治区已经制定了一些卫生法规和条例,要认真贯彻执行。尚未制定的,可从当地实际出发,先搞一些地方性的卫生立法或卫生管理办法。同时,要加强卫生法制监督队伍的建设,做到层层有人做这方面的工作。对于违反卫生法规的现象要敢抓敢管,不能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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