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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关于工资法的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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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6
第7版()
专栏:

巴西关于工资法的争论
吴志华
巴西议会10月19日否决了政府提出的工资法草案。这个工资法草案,是巴西政府于7月间制定的。由于这个草案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一个时期来,巴西国内围绕着工资法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巴西长期以来实行工资增长与消费价格上涨指数相联系的工资制度。1979年的工资法规定,职工工资每半年调整一次。如果职工的收入在官方规定的最低工资的三倍以内(官方规定的最低工资为2,268克鲁赛罗,即在6,804克鲁赛罗以内者),那么工资增长幅度可为消费价格上涨指数的110%;收入高于最低工资三倍而在十倍以内者,工资增长为消费价格上涨指数的100%。这个工资法草案则使工资增长幅度只能相当于消费价格上涨指数的80%,即低于通货膨胀幅度,这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实际收入。
巴西政府决定调整工资政策,主要是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争取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经济指标,以获得必要的新贷款。
巴西今年外债总数900多亿美元,到期债务有几十亿美元。为了偿付债务,政府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了艰苦的谈判,达成了该组织提供49亿美元贷款的协议。但是,作为提供贷款的条件,巴西今年必须把财政赤字从198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降到7.9%,通货膨胀率从1982年的100%降到70%。今年5月,由于巴西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止发放贷款,其它商业银行是否提供贷款也要看巴西是否能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条件实行紧缩。在这种情况下,巴西政府被迫采取更加严厉的经济紧缩措施,其中包括降低工资增长幅度。
这个工资法草案公布之后,立即在国内引起强烈的反响。巴西最大的工业城市圣保罗和全国各地的工人多次举行罢工和抗议活动反对这个草案。
巴西最大的反对党——巴西民主运动党指责政府的工资法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执政的民主社会党的盟友巴西工党,也因在工资法问题上持不同意见,宣布解除两党合作协议,这就使执政党在众议院失去多数。为了稳住局面,巴西总统菲格雷多已于19日宣布在首都实行紧急措施状态。
现在,政府原先提出的工资法草案虽已被议会否决,但巴西当前的经济和外债问题并未解决。10月20日,即在议会否决工资法草案的次日,巴西政府又颁布一项新的工资法令,这项法令虽与前有所不同,但仍对职工工资的增加作了限制。看来,关于工资法问题的争论一时还难于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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