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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要保证贯彻整党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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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7
第1版()
专栏:

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表公报
纪检工作要保证贯彻整党决定
一致拥护中央的整党决定,一致同意邓小平、陈云的重要讲话,原则通过《加强党的纪律的若干规定》(草稿)
会议认真讨论了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等问题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3年10月25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83年10月17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到会委员123人。省、市、自治区纪委书记和中央有关部门纪检工作负责人52人列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第二书记黄克诚的指导下进行的。
会议一致拥护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一致同意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在中央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集中讨论了从纪律检查工作方面保证中央整党决定的贯彻执行问题。
会议认为,在整党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首先要把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整顿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整党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积极做好有关的各项工作。在整党的过程中,要抓紧做好经常性的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工作。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的整党决定,加强党的纪律,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央纪委《加强党的纪律的若干规定》(草稿),委托常委修改后报请中央审批。
会议认真讨论了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的问题。各级纪委要十分重视这方面工作,保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贯彻执行。
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问题,以适应整党的要求。
全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增选了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央纪委常务书记王鹤寿主持了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
全会要求,各级纪委和全体纪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整党文件,积极参加整党工作,与全党同志一起,为完成整党任务,尽快实现党风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附图片)
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委员们举手通过会议公报。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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