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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言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 我国对40种精神药物进出口实行准许证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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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9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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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言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
我国对40种精神药物进出口实行准许证制度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中国对40种精神药物(包括原料及其制剂)的进出口实行由卫生部核发准许证制度。这个规定已于10月中旬开始执行。
这是卫生部发言人刘锡荣今天在全国记协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的。
精神药物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在医疗上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它包括兴奋药和安眠药。
发言人说,我国政府作出这一规定是为了使精神药物进出口严格管理制度化,以保障人民的健康,也为了与国际上的管理措施相一致。联合国曾制定了《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他说,中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都制订了管理条例,只供医疗和科研使用。
他指出,实行这一规定,也是继续贯彻我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严禁毒品危害人民的政策。他说,近几年来,中国实行了开放政策,一些外国和港澳地区的贩毒分子,利用中国是“无毒品危害国”的声誉,采用各种伪装手段,从国外偷运毒品进了中国,然后转运至国外。1981年初到1982年底,北京、广州等地的海关查获海洛因案件共18起,缴获海洛因约60公斤,抓获了36名外国籍犯人,司法机关依法分别判处5年、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他说,今后进出口精神药物,均由海关执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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