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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生产发展基金建造机关住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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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1
第1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不能用生产发展基金建造机关住宅
最近,中共杭州市委发现,杭州市各工业主管局近年来大量移用生产发展基金来建造机关住宅,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据杭州市机械、冶金、电子仪表、化工、轻工、建材、交通7个局统计,自1980年以来共修建机关干部住宅36,000多平方米,总投资550多万元,这些资金基本是从各主管局集中的生产发展基金中移用的。
移用生产发展基金建造机关住宅,影响了企业的更新改造,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杭州市有关工业局用这部分资金建造机关住宅,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资金短缺,只得向银行贷款,企业要从这批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实现的利润归还这笔贷款。因此,工业主管局移用生产发展基金建造机关住宅,实际上是占用了企业的利润,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目前,杭州市已制止了工业主管部门移用生产发展基金建造机关住宅的错误做法,市有关部门正在清查,逐步作出处理。 新华社记者 童宝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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