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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党员个人自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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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6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谈“党员个人自付”
在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习整党文件的通知中,最后有一段规定引人注目:购买《党员必读》一书“费用由党员个人自付”。这个“自付”,值得一谈。
自己学文件自己掏钱,这本来不应当成为问题,但有些人确实养成了不掏钱的习惯,有的农村党员参加学习,接受党的培训还要误工补贴,严格地说,因为不是劳动,就不应得报酬。至于做了工作,付出了劳动,党和群众会给予一定补助的。
党在领导人民“打江山”的战争年月里,是没有这一套的。那时候,学习如饥似渴,斗争舍生忘死,哪里还有什么误工补贴!革命胜利之后,环境变了,条件好了,但这个好传统不能丢掉。作为一个党员,在入党时就宣誓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习,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觉悟,增长自己的才干,这是党员应享受的一种权利。学习,毫无疑问要多花点钱,多费点时间的,只要自己经济条件许可,只要力所能及,就不应向公家伸手。如果因学习而要报酬,就有愧于党员的称号。自然,确实由于接受培训影响家庭生活的,给以适当补助是必要的。但这样做,决不能成为一种变相报酬制度。
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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