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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蒙古史学会学术讨论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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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7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蒙古史学会学术讨论简介
中国蒙古史学会第四届年会暨学术讨论会于最近在昆明举行。
会议期间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关于忽必烈的战略决策问题
在讨论中,有的同志说:蒙古贵族政权于1234年灭金之后,占领了中国北部的半壁江山,但是,当时蒙古骑兵却舍宋不攻,围蜀不战,而由忽必烈率十万大军,于1253年从宁夏入甘肃,然后进入四川西北部荒山旷野之境,到松潘分兵三路,翻雪山,过草地,横渡金沙江,绕道西南,攻灭大理王国,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大理地方政权结束了三百多年的割据状态,统一于中央隶属之下。这显示出了忽必烈有胆略、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策。
还有些同志发言说,忽必烈顺应历史规律,对边疆各少数民族地区注意团结和任用各民族上层,使其治理本民族地方事务,历史证明这一政策是成功的政策。他对汉族注意任用地主阶级知识分子,采用“汉法”,以适应中原地区高度发展的封建政治、经济、文化,使蒙古政权很快完成了向封建的转化。
(2)关于国内民族战争中历史人物评价问题
在讨论中,有的同志认为,忽必烈和文天祥都是民族英雄。凡是在正义的民族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维护祖国统一的杰出人物,都应评为各个民族的民族英雄。在宋元战争的初期,蒙古贵族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是掠夺财富,满足经济上的贪欲,到忽必烈时,宋元战争性质已经起了变化。汉族知识分子郝经较早地提出了“汉法”,主张迁都燕京、与南宋议和、偃兵息民等,均为忽必烈所接受。尽管在行“汉法”问题上,蒙古族统治者内部斗争很激烈,但忽必烈还是接受了“汉法”。他多次下令禁止掠杀,使蒙古军基本上停止了掳掠和滥杀。忽必烈能顺应历史趋势,统一了中国,应当称为民族英雄。而文天祥有坚定的民族气节,在蒙古军兵临城下的危急关头,起兵抗元,“以图兴复”。文天祥等人在抗元斗争中保卫了南方较为发达的经济和文化免遭大破坏,从而迫使元朝统治者不断改变其杀掠政策。同时他主张刷新政治,改革弊政,发展经济,如果他恢复成功,对政治也能实行改革,因此文天祥也应称为汉族的民族英雄。有的同志不同意这一意见,认为当时南宋朝政已极端腐败,文天祥难以挽回灭亡的命运。忽必烈顺应时代历史潮流,发动统一中国的战争是正义的,可以算作政治家、军事家,但不宜冠以民族英雄的称号。文天祥在封建社会的条件下,以身殉职,不应一笔抹杀。但也不应评价过高,也不宜称为民族英雄。
在讨论中还就多年来有争议的清代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历史人物评价问题,提出一些新的论点。发言中,有的同志对准噶尔部民族领袖人物巴图尔珲台吉、策妄阿拉布坦等的主要活动和他们对厄鲁特蒙古的经济发展、准噶尔政权建立,以及在统一本民族和抗拒沙俄压力的斗争中所作的贡献,给以较高的评价。
还有些同志发言说,在评价国内民族战争中的历史人物时,应本着实事求是、民族平等的原则。在国内各兄弟民族之间,历史上无论是哪个民族入主中国建立的政权,都不能说是谁侵略谁。但在各个时期,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应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重要的是要把国内民族战争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各族人民起来抵抗殖民主义的战争区分开来。
(3)关于宗教、婚姻、法制等方面的问题
在会上还就喇嘛教对蒙藏关系发展中的影响和清政府的宗教政策开展了热烈讨论。有的同志提出,明末清初蒙藏封建主之间围绕喇嘛教、特别是对六世真假达赖喇嘛展开的斗争是比较激烈的。黄教在西藏和蒙古地区得以发展,是与蒙古封建主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有的同志认为,清朝对喇嘛教所采取的政策,不仅在统一蒙古、平定噶尔丹的斗争中发挥过巨大威力,而且在维护祖国统一、稳定边疆社会秩序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喇嘛教有消极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因此,不能说清王朝实行这一政策只是为了“柔弱”蒙古的。有些同志不同意这个看法。他们认为,喇嘛教(黄教)尽管是由俺答汗引进蒙古社会,但清政府实行“兴黄教,以安蒙古”的政策,是起到了柔弱蒙古的作用,其消极方面是主要的。
在讨论中,有的同志还就蒙古族婚姻和家庭特点是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和社会性质的问题发言说,以往人们把婚姻和家庭方面的问题,往往归入民族学或民俗学的范畴,在历史研究中很少对这方面进行阐述。应该说,在人类生活中,婚姻和家庭问题,比宗教信仰更为重要,更能表明一个民族的特点。因此,在历史研究中不可偏废。
在大会发言中,还有些同志提出,对蒙古法制的研究尚属薄弱环节。近年来一些蒙古史学者已开始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有的将蒙文和托忒文的《阿拉坦汗法典》、《白桦法典》和《蒙古——卫拉特法典》等译成汉文。蒙古族从十三世纪初就制定了《大札撒》,以后还有《元典章》、《卫拉特法典》等。蒙古地方法制是中华法系的一部分。有些外国学者将蒙古法制与中华法系对立起来,说是“东方两大法系”,那是错误的。
(慧 敏、石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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