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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大阐述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立场 表示希望中国在推动核能方面的国际合作作出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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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8
第6版()
专栏:

我代表在联大阐述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立场
表示希望中国在推动核能方面的国际合作作出贡献
新华社联合国11月4日电 中国代表钱嘉东今天在联大审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时发言说:“作为这个机构的成员国,中国将接受其规约,履行由此产生的义务。”
钱嘉东说,众所周知,“中国对歧视性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持批评态度。但是,我们不主张、也不鼓励核武器的扩散,我们尊重广大无核武器国家不试验、不生产、不获取和不使用核武器的意愿。中国在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中转让核材料、技术和设备时,将考虑到机构规约的有关规定,包括保障监督的规定”。
他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台湾当局曾盗用中国的名义加入了这个机构并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这完全是非法的、无效的。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机构理事会1971年12月9日通过的‘中国在机构的代表权’的决议也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权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中代表中国的唯一政府’”。他说,根据机构理事会的上述决议和联大1971年的有关决议的精神,我们认为,机构与台湾的保障监督关系应改变为非政府性质的关系。
钱嘉东说,中国从五十年代开始就逐步建立起了和平利用核能的工业体系。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伟大目标,中国决定努力加强其能源工业,包括发展核能。他表示希望,中国在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之后,能在推动核能方面的国际合作作出贡献的同时,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获得益处。国际原子能机构第二十七届大会已于10月11日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为成员国,许多国家的代表在今天的联大会议上对此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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