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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藤新瓜——山东省蓬莱县社队企业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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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9
第2版()
专栏:

老藤新瓜
——山东省蓬莱县社队企业调查
本报记者 吕建中
在一些地方,实行大包干责任制之后,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承包到了户,“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在发生变化,那么,多年建立起来的社队企业该怎么办?许多社队干部认为“包干到了户,各走各的路,没法统,也用不着统了。”因此他们对发展集体经济不再那么热心,对个体经济也不积极扶持了。
我们访问山东蓬莱时,得知这里对上述问题解决的比较及时,集体、个体一齐上,今年全县多种经营发展速度很快,在全区名列前茅。
他们的经验是,通过典型引路,使大家认识到,现有的社队企业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大优势,是现阶段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坚强支柱,无论体制怎么变,这个社会主义经济实体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县委的同志把公社企业和大队企业比做是原来“三级所有制”的两根老藤,老藤发育得越旺,就越能结出更多更好的新瓜。新瓜指的是:
家庭副业。他们把这方面的潜力比做“汪洋大海”。全县21万个男女全半劳力,无论种承包田还是从事工副业,都有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如陈家大队赵沛云母女,大队企业扶持她们工余在家庭院落养貂,兼养猪、羊、鸡、鸭,一年收入达1万元,纯利润近6,000元。
专业户。这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社队企业对他们由消极遏制转为积极扶持,向他们提供信息和经营门路,帮助他们解决资金、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困难。现在,专业户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经营范围从种植业迅速扩展到养殖、加工、销售等多种项目,成为提高农业商品率的骨干力量。
新的经济联合体。一年来,全县已兴办起各种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经济联合体200多个。他们利用剩余劳力和资金,发挥自己的专长。社队企业从各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西赵大队把过去闲置的机帆船包给有经营能力的赵维德等五户社员,一年获纯收入54,000元,他们按合同交集体35,000元,使全队每户社员增加收入192元。
“老藤新瓜”不断发展,又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如集体个体之间、各行业之间如何进一步协调,资金如何筹集和使用,产供销各环节如何紧密结合等等。这就要求有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方法。蓬莱孙陶大队近几年工副业项目已发展到60多个,今年春天,他们把大队改组成农工商联合公司,把这60多个项目以多种形式承包到组(联户)、到户、到人,公司和他们签订合同,这样,便进一步做到人尽其力,使经营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本队的劳力不够用了,又从外面招来一批合同工和技术人员。公司干部和技术人员都实行工资制,按贡献评奖酬。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扩大经营需要资金。他们从公积金中拿出30万元向公司入股,又发动社员入股30万元,邻近县、社有些社员也来入股10万元。这一来今年又陆续增添了白钢刀厂、塑料厂、面包厂、挂面厂和浴池五个新项目,这些新厂又连结着一批“新瓜”。
在经营管理上,他们推选出有威望、有经营能力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孙泮芝任公司总经理,对干部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公司的产供销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又由全体入股者推举出38人成立董事会,定期开会,出谋献策。
这样,孙陶大队自己积资办自己的事,人人尽心 尽力,“老藤新瓜”同步发展,公司越办越兴旺。这个队去年的农业总收入是117万元,比1978年增加了70万元;人均分配502元,比1978年增加了1.9倍,而今年,全大队的收入预计比去年增一倍。这个速度是鼓舞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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