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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教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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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09
第4版()
专栏:

深刻的教训
本报评论员
马涛成贪污国库粮食49万余斤,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实在是罪有应得!
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一年多的斗争实践告诉我们,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人虽然不多,但危害甚重。把他们比作啮食社会主义大厦的一群白蚁,毫不过分。马涛成是舒兰县粮库的检斤组组长,在短短两年之内,先后同附近生产队的一些人合谋,竟然贪污盗窃粮食49万余斤,价值14万余元。可以想见,如果听任此等白蚁群聚孳蔓,四化建设就有毁于一旦的危险。“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我们应该引为教训。
马涛成贪污这么多粮食,不是一次作案,而是272次;也非一日所为,而是两年之久。尤其严重的是,在这期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粮食厅曾在舒兰县召开过现场会,大张旗鼓地严肃处理一起粮库盗窃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也是在这期间发布的。而马涛成等人毫不在乎,继续作案。他们的犯罪活动,有一多半是在中央公布决定之后进行的,可见气焰多么嚣张。这个案件也说明,我们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打击不力。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只是一般号召一下,“雨过地皮湿”,甚至连地皮都没湿,是根本不行的。对这类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该判刑的要判刑,该重判的一定要重判,决不能心慈手软。不实行强有力的专政,不给予严厉的打击,必然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马涛成的犯罪手段,主要是涂改粮油验质证的车数、包数,送粮不装满包,多报包数,等等。这种本来不难察觉的犯罪活动,为什么长期没有被发现呢?这里有领导者的责任,无论地方党政的监督领导,还是粮食系统的业务管理,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制度不严,管理混乱,不法分子必然有空子可钻。粮食是国计民生的极其重要的物资。粮食部门的每一机构,每一企业,每一岗位,都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要通过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这是千万忽视不得的。但是,这个问题许多单位至今尚未引起注意,因而发生了象马涛成贪污粮食这样触目惊心的案件。作为一个反面教员,他又给人们上了一课,迫使人们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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