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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追加普教基建投资一亿元分配方案已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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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0
第3版()
专栏:

国家追加普教基建投资一亿元分配方案已定
本报讯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经国务院批准的1983年度追加教育事业基建投资中,补助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及边境地区中的贫困地区普及初等教育的1亿元的安排原则和分配方案,已由国家计委、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研究后确定。受到补助的有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最近,国家计委、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为此联合发出了通知。
通知规定,这次补助投资只用于经济困难、小学教育基础很差的部分省、区,而且只能用于扩建、新建小学校舍及部分承担培训小学教师的中师、教师进修学校、进修班的校舍建设,不能用于校舍维修,也不能用于中学,更不能用于大学。
通知指出,普及小学教育要依靠两条腿走路,在经济困难地区也是一样。国家补助只是起扶一把的作用,而不是由国家包下来。把这项投资用好,可以进一步调动地方和群众出工、出料、出钱办教育的积极性,使补助投资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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