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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溺爱中解脱出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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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0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从溺爱中解脱出来
聂定华
听到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位母亲有一次请朋友去幼儿园代接孩子,一再嘱咐:“我那孩子是全园长得最乖(漂亮)的,你一说阿姨就知道了。”等这位母亲见到孩子时,连说“接错了”。朋友却回答:
“没错,阿姨说这是幼儿园最乖的孩子!”
我们有些人是习惯把创作比喻成
“坐月”(怀胎),把自己的作品当成
“孩子”看待的。这也十分自然。因为创作者的汗水、心血、甘苦乃至眼泪,都孕育、凝聚在那上面。“自家的孩子最乖”,在一般情况下,也属人之常情。但对“孩子”的感情是一回事,评价“孩子”的客观标准毕竟又是另一回事。如果因为溺爱“孩子”,孤芳自赏,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那就可能扮演那个母亲同样可笑的角色;倘若明明是缺陷,却硬要护“短”,那就近于溺爱了。近几年来,在文苑艺苑中,文艺批评难于开展,一些无原则的吹捧之风得以泛滥,一些人的作品中的严重错误倾向得不到克服,带来精神污染,虽然有着吹捧者方面的原因,但却不能说与某些被吹捧者本身的弱点没有一点干系。
对于任何作品,最有权威的评定者应当是广大读者。真正爱护自己的
“孩子”,就要认真倾听人民的声音。邓小平同志在四次文代会祝辞中说:
“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一切进步文艺工作者的艺术生命,就在于他们同人民之间的血肉关系。忘记、忽略或者割断这种联系,艺术生命就会枯竭。”文艺的创作是这样,作品的评定亦是如此。我们有些文艺工作者忘记了这段忠告,忘记了人民,忘记了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的责任,甚至把“表现自我”当作文学艺术的目的,将作品看成是绝对“私有”,不顾及社会效果,也不容许别人说自己的“孩子”不乖,这样下去,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文艺应当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作家、艺术家真正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从溺爱自己“孩子”的狭小天地里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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