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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春兰还“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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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1
第2版()
专栏:

高春兰还“帐”
本报通讯员 李印忠 谷忠诚
刘子英大队女社员高春兰,找公社党委副书记吕宗臣要求还“帐”的事,在山东省阳谷县安乐镇公社的十里八乡,象一阵风似地传开了。
今年6月26日上午8时许,高春兰来到公社。一进门她就嚷嚷着要见公社书记,说有要紧的事要办。见高春兰这样,人们并不稀奇。原来自从她嫁到刘子英村当媳妇以后,年年吃救济粮,要救济款,哪次都是找了小队找大队,找了信用社找公社。不过,这次她和以前大不相同了:脸上带着笑容,话语中露着自豪。
公社副书记吕宗臣见是高春兰来了,把她迎到办公室。当听高春兰说:“吕书记,俺只求您说句话,让公社去辆汽车,把俺的1万斤小麦拉到粮库去还帐,也算俺给国家尽一分心意”。吕宗臣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向她问道:“您家几口人,承包了多少地,有这么多小麦吗?”
“俺还是3口人呀!承包了5亩多土地,种了四亩麦。今年小麦单产600斤,总产2,400斤,交清征购粮、集体提留后,人均口粮600斤。还帐的小麦,是新开的那15亩撂荒地里收的。”她见书记低头不语,又接上说:“前些年俺没给国家交粮食,倒吃了那么多返销粮,心里总觉得理亏。现在丰收了,说啥也要把这笔帐还上。”说完,高春兰甜甜地笑了。
吕宗臣很受感动,忙说:“过去吃的救济粮,早就报销了,那帐用不着还啦。你那1万斤小麦按议价卖给国家吧。”
“还帐不行,反正俺不卖议价。过去国家供应俺的返销粮,不都是平价吗?”她一定要公社书记帮忙,说服粮站,按平价收她的1万斤小麦。最后吕宗臣答应了,粮站按平价收了高春兰的1万斤小麦,比卖议价,高春兰少收入25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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