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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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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2
第4版()
专栏:漫话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刘用亚
有些人朝过往火车、汽车扔石子,使得司机们大为头疼。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司机们提出批评是正确的。但司机同志是否也应想一想,自己有没有妨害沿途群众的行为?前不久,人民日报刊登读者来信,批评在广西柳州一条铁路专用线上行驶的火车司机乱鸣汽笛,吓人取乐,放蒸汽喷射路旁的小孩。类似的现象人们时常可见:有的汽车司机下雨天遇到水洼故意不减速,使车轮带起的泥水溅得行人一身;有的在市区乱按高音喇叭,等等。
中国有句古话:“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有自己爱护、尊重别人,别人才会爱护、尊重自己。朝车辆扔石子与乱鸣汽笛吓人,二者之间是否有联系,属于互相报复,这不清楚,但有一点则很明白:在自己妨害沿途群众的情况下,却要人家爱护自己,恐怕是很难的。
当然,不是说因为有个别司机对行人恶作剧,向车辆扔石子就是应该的,而是说,作为司机,要别人爱护自己,自己首先要爱护别人。推而广之,一切从事直接为群众服务行业的同志,售货员、服务员、乘务员、理发员,只要自己诚以待客,就一定能得到顾客群众的尊敬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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