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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县采用“选聘合同制”选配公社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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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2
第4版()
专栏:

钟祥县采用“选聘合同制”选配公社干部
本报讯 记者龚达发报道:今年5月至8月、湖北省钟祥县采用“选聘合同制”的办法,为农村公社、管理区共青团、妇女组织选配了134名新干部。
钟祥县组织、人事部门打破框框,大胆改革,直接从农村知识青年和大队、生产队干部中选拔公社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与被推选的干部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规定:聘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下一届代表会止。在受聘期间,受聘人与当地同级国家干部享受同等生活、政治待遇;聘用一年后,工作成绩好的可适当增加工资;不转户口,不退责任田;聘用期满后,如下届代表大会继续当选,可再办聘用手续,否则,无条件地回原生产队。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犯有严重错误,可随时解聘。
钟祥县在选聘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掌握政治标准,十分注意文化考核。新选拔的干部必须具备高中文化水平,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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