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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辉盗窃巨款被依法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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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2
第4版()
专栏:

蔡辉盗窃巨款被依法处决
新华社合肥11月10日电 (记者蒋志敏)盗窃安徽省泗县农业银行16万元的罪犯蔡辉,今天在泗县被依法处决。
蔡辉被捕前是泗县邮电局投递员。今年5月24日深夜,他携带作案工具,潜入县农业银行,破锁挖洞,盗走金库内的现金16万元。蔡犯作案后,先潜逃到新疆拜城,挥霍了部分赃款,不久又返回泗县。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查,于8月22日将蔡犯逮捕归案,同时从他的住处搜出赃款十五万五千三百多元。
蔡犯在1981、1982两年内,曾先后盗窃本县工商局等单位的落地电风扇3台、彩色电视机1台、收录两用机1台。今年4月29日夜,他又盗窃了本县彭铺公社武装部长的手枪一支。
10月22日,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蔡辉死刑。蔡犯不服,提出上诉。宿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并报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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