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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各派委员会就宪法改革原则获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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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2
第6版()
专栏:

黎各派委员会就宪法改革原则获一致意见
新华社日内瓦11月10日电 据接近黎巴嫩和解对话会议的人士说,为大会复会作准备的各派委员会在今晚举行的会议上,就宪法改革的主要原则取得了一致意见。
这个各派委员会是在黎巴嫩和解对话会议上决定成立的,任务是在大会休会期间,就复会时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磋商,然后向大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今晚取得的一致意见有以下几点:在议会中,基督教和穆斯林的席位应由现在的54和45改变为相等;总理应由议会任命,而不是由总统任命;建立高级立宪法庭和最高法院,它们有权判决总统和部长等高级官员;建立宪法委员会和在政府机关、军队中取消宗教派别。
但是委员会内各派在共和国总统的产生、宪法委员会委员长和议长职位的分配以及军队如何组成等问题上,尚存在分歧。委员会将继续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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