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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轻工局作出四条规定已清收职工欠款六万多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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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3
第2版()
专栏:

英山轻工局作出四条规定已清收职工欠款六万多元
本报讯 据湖北省英山县轻工局所属11户企业的统计,在1,500名职工中,拖欠公款的职工达345人,欠款总额7.5万余元。
英山县轻工局就职工拖欠公款问题作了四条规定:一、根据不同情况对欠款职工按月在工资中扣收,对擅自停扣者,扣发当月奖金。二、对职工所借公款,从今年11月1日起按6‰的银行利率计收利息,从工资中扣收。三、本系统内职工,因互相调动所欠公款,采取转账办法清收。今后职工调动必须还清欠款,方能办理工资手续。四、对已调出本系统的职工欠款,主动与对方单位协商清收。截至10月25日,轻工局已收回欠款六万多元。 吴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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