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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多收乱要” 保护群众利益 四川全面清理非商品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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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3
第2版()
专栏:

制止“多收乱要” 保护群众利益
四川全面清理非商品收费
编者按:目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中,普遍存在着随意订立非商品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危害了群众的利益,引起群众的不满。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四川省全面清理非商品收费,取得一定的效果,他们抓得很及时。其他地方的有关部门也应该对非商品收费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本报讯 记者杨福田报道:目前,四川省全面展开清理和整顿非商品收费工作,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调整、统一了一批非商品收费标准,使“多收乱要”现象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纠正,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物价部门管理的非商品收费,主要指文化、体育、教育、卫生、计量、广播、邮电、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收费以及商业、二轻、社队企业等系统中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修理行业的收费。其中,有些收费项目是收费单位擅自规定的,有的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就自行提高了收费标准。
四川省各有关部门首先把群众意见较多的收费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清理和整顿。成都市组织专人对27所中小学、职工学校、幼儿园和私人办的补习班进行调查,提出了《成都市教育方面各种收费的管理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下发执行。并把查出的超过收费标准的多收部分,退还给学生。乐山地区把住宿费、旅游交通费、医疗卫生费、中小学学杂费、缝纫加工费和家用电器修理费6个项目作为清理、整顿重点。还取消了车站广播找人费、牛奶卡片费等20多种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还抓紧对新项目收费标准的统一制定和原有项目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物价部门统一印制价目表,在店堂张挂,做到明码标价,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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