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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告 重点建设前期工作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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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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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告
重点建设前期工作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电 为了做好重点建设前期工作与城市规划结合工作,国务院最近批转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重点项目建设中城市规划和前期工作意见的报告,并为此向各部门各地区发了通知。
国务院的通知指出,重点建设工程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是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因此,各部门、各地区,都要认真抓好重点建设前期工作与城市规划的结合,使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国务院批准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告中提出的以下意见。
基本建设前期工作应补充和增加城市方面的有关内容。要充分研究项目对城市的影响以及城市对项目的要求与制约。在安排项目建设的同时,要妥善规划相应的城市供水、排水、道路、桥梁、公共交通、通讯、防洪、供电、热力、煤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参加与城镇有关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应征求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重点项目应当由国家计委牵头、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部门)参加,联合选定建设地址。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要密切结合城市规划,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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