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罚吃猪肉”的结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7
第8版()
专栏:大地漫笔

“罚吃猪肉”的结果
冯梦龙的《古今谭概》中说,五代时,有个叫李载仁的小官,性迂缓迟钝,不食猪肉。一日,将赴召,方上马,见部属相殴,非常恼火,急命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并且一再警告说:“如敢再犯,必于猪肉中加之以酥,罚你们吃!”
这个笑话,颇能启示人们思索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人,在这个单位搞得乌烟瘴气,却一下被“罚”到另一个单位去升了官;有的人,在基层弄得怨声载道,忽的一下被“罚”到领导机关去了。这样“罚”的结果,可想而之。
一个人犯了错误,酿成罪过,这只是问题的结局,并不是问题的根源。犯罪之前,肯定有一个过程。就是说,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作为领导者,及时发现,防微杜渐,当然属于上策;发而后止,严肃对待,也算得上个中策。最糟糕的是那种类似“罚吃猪肉”的迁就,纵容,包庇,甚至重用。一些本可经过惩前而达毖后,经过治病而可挽救的人,由于某些领导软弱涣散,放弃思想斗争,以至少数领导同志任人唯亲,隐恶饰非,赏罚颠倒,致其积小过为大错,积大错为犯罪,是个严重教训。
秦 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