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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的派出所所长——王玉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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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8
第4版()
专栏:

秉公执法的派出所所长——王玉洪
有人说:“案情一进门,便有说情人”。这种情况在有的地方确实是存在的。天津市公安局东郊分局跃进路派出所所长王玉洪,三年来遇到的说情人就不下百人。他们软磨硬泡,要求给个“面子”。老王总是说:嘛叫面子,给你这个面子,就是不给群众面子,不给国家面子。我是“关外的胡子——不开面”。
1980年,老王调到这里当所长。他一到职,就与同志们“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要秉公执法。不久,有位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的爱人与邻居打架,将对方打伤。一位民警秉公办事,可这位领导干部夫妇根本不把那位民警放在眼里。于是老王就直接参与,再次深入调查,掌握证据,上报分局。这位领导干部得了消息后,找来老王的老同学,先后4次说情,要求那怕花钱,也别拘留他妻子,还从几十里外搬来老王的岳父讲情。同时,区里一位领导也表示“关切”。老王说:“群众家属出了事你们不过问,干部家属有了事这么关心,不知这是为了嘛?!”他坚持依法办案,对这位打人致伤的领导干部妻子执行行政拘留,并令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下群众可议论开了:真没想到你们小小的派出所能拘留上级领导干部的妻子!这样做才象个共产党员的样子!
老王曾借住过一户人家的住房,女房东常在群众中讲与所长关系如何好。她的儿子拦劫调戏女青年,有的群众说:人家有“戳”(靠山)!不会处理。经办民警也试探着问老王怎么办,老王坚决地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下班路上,女房东等到了老王,求他看过去的情分高抬贵手。老王说:“你过去帮助过我,这我不能忘,可私情不能与国法扯在一起。今后你生活有困难,打水、买煤我都可以帮着干。”女房东无可奈何地叹道:“这下算完了。”就这样,案子得到公正处理。
老王秉公执法得罪了不少人,还曾受到过诬告,亲人很为他担心。他一面反复做好亲人的工作,一面坚持严守“约法三章”。
李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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