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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院将侧重解决中年科技人员住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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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9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科学院将侧重解决中年科技人员住房
你报8月20日第五版刊登的华陵等写的《希望检查科学院住房分房情况》的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自1977年以来,我院陆续修建了一部分职工住房,基本上解决了研究员和一些司局级干部的住房问题。但住房仍然十分紧张,尤以中年科技人员为甚。最近对我院北京地区各单位的调查统计:副研究员住一间房子的尚有105户;助理研究员住一间房的2,433户;初级科技人员和一般职工住一间房的2,788户;无房户有3,317户。职工和家属每人平均住房面积只有3.7平方米。希望国家计委、北京市对科学院的住宅建设能给予支持。
我院在建房、分房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某工程处施工队一位负责同志向建房单位要房4间,其中两间给自己女儿住,另外两间送给本队另一位负责同志住。原京区基建指挥部一位负责同志,向建房单位要了一套两间的房子给自己的子女住。中关村统建处某副处长,原有一套两间的住房,由于住房困难,由行政管理局暂借给一间,但他又利用手中的权力搞了一套一间的,原借的一间房不仅未还,还将此房换了一套一间的。现在,这个同志共有3套4间房子,住房面积达60多平方米。
1978年,某工程处两位技术人员,各占建房单位1套3间的房子,其中一位家属不在北京。建房单位已将这两套住房分配给了本单位职工,但不能进住。在司局级以上干部住房登记中,有的同志为了达到多要房的目的,对家庭原有住房不如实填报,如某党委书记,有两处共5间住房,只填报了一处3间的,还说房子不够住。
我院职工住房在个人和单位之间确实有苦乐不均的现象。有的同志一家三四口人,只住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有的则较宽裕。如一位研究人员,家中只有4口人,分给他一套4间的高研住房后,原住两间一套的房子,经多次动员,拒不交出。院机关职工住房比有的研究所略宽,但是比有的所还困难。
对我院建房、分房中的问题,我们打算采取如下措施:
1、制定“职工住房分配暂行办法”,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对超出住房面积的,进行清退;对拒绝清退的,要累进加收房租。
2、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要房、占房、借房的,限期退出。
3、解决各类人员住房困难时,侧重解决中年科技人员的住房问题。
4、对单位之间住房苦乐不均的问题,将逐步调整。
中国科学院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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