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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食用糖精对人无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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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19
第5版()
专栏:问事窗

限量食用糖精对人无害
问:有人喝水时,为了增加甜味,有时喜欢在水里放点糖精。可是有人说,糖精里有毒,吃了会肚疼。请问真的是这样吗?
江苏铜山县柳泉乡黄庄三队 周广用
答:我们平常说的糖精,实际上是糖精钠。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它的甜度约为蔗糖的300倍。因为它易溶于水,使用方便,颇受人们的欢迎。
1879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所最先合成了糖精。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某些国家蔗糖缺乏,就用它代替部分蔗糖。从此,很多国家相继使用,也供糖尿病人与肥胖病人作无营养甜味剂使用。1981年,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每公斤食品中允许使用糖精钠0.15克。盐汽水因作为夏天的清凉饮料,饮用量大,允许每公斤使用糖精钠0.08克。
有人认为糖精中有毒,对此,国际上尚有争论。现把各种试验结果归纳如下:一、确证糖精在动物与人体内不起代谢作用,即不改变性状排出体外。二、用糖精5%或7.5%的量加入饲料中喂大白鼠,曾引起膀胱癌,2.5%的一组则没有;但用小鼠、大鼠、金黄色地鼠再做慢性毒性试验,均未显毒性与致癌性。三、有人怀疑糖精中的杂质邻甲苯磺酰胺有致癌作用,经动物试验后,已予否定。四、多次进行人群调查,没有发现摄入糖精与膀胱癌有关。
世界卫生组织原来规定每人每天以每公斤体重计算,糖精的安全量为5毫克。为安全起见,暂改为2.5毫克。以60公斤体重计算,每人每天吃入糖精不能超过150毫克,即0.15克,相当于1,000毫升汽水或2,000毫升盐汽水。
在白开水中加糖精,加入量应控制在盐汽水的标准,即每公斤0.08克为宜。肚子疼与吃入糖精无关。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高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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