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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南京城市总体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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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4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南京城市总体规划
新华社南京11月23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准了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把南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教科技事业发达、环境优美、有古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南京市的城镇分布比较合理,但要保持市区与郊区城镇的间隔,使城乡协调发展。市区工业的发展,主要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大中型项目。要大力发展为旅游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各项事业。
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城市的建设和改造,一定要保护好文物古迹和城市特有风貌。对革命历史文物、古建筑及重要的古建筑遗址,要划定保护范围,制定维护措施;钟山、玄武湖及其毗邻地区,集中表现了南京山、水、城的特色,要切实保护好。
国务院要求南京市认真解决化工企业有害气体对大气的污染和工业废水对长江、秦淮河等水体的污染。对市区内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工厂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或迁移。要综合整治城市水系,继续提高绿化和环境卫生水平,加强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同时要加强长江水域和岸线利用的统一管理,重视防洪问题,提高防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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