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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名利影响猕猴桃开发利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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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4
第5版()
专栏:记者来信

争名利影响猕猴桃开发利用
本报记者 杨善清
今年7月,国家科委把猕猴桃的开发利用课题列为全国科技攻关项目之一,并成立了科技开发公司和理事会,组织河南、江西、陕西、湖南等省协作攻关。国家科委下拨250万元经费,各省自筹300万元至400万元,进行良种选育、人工栽培、贮藏保鲜和加工利用的研究。
攻关刚刚起步,就遇到了一些难题。科研中需购买猕猴桃鲜果作加工试验,就要定个较为合理的价格,为这事就吵了一场。生产部门的代表主张把价定高一点,收购加工部门的代表提出价格要定低一些,互不相让,至今尚无定论;有的县按几分钱一斤收购,有的县按一二角钱一斤收购,相差悬殊,影响试验加工。工作中争奖金、争发表论文、争专利权、争上报科研成果署名谁先谁后的矛盾也相当尖锐。有个科研单位与一个县的酒厂共同试验成功甜猕猴桃酒的酿制工艺,在全国都有影响,可就因为争上报成果署名谁前谁后,所得科研经费谁多谁少,双方互相拆台、告状,闹得很不愉快,协作关系中断了,本应继续完善的研究项目也无法进行了。
少数单位在工作中互相封锁、以邻为壑和重复劳动的事更是接连发生。常德地区石门东山峰国营农场是目前全国人工栽培猕猴桃最多的地方,共有两千多亩。每当开花和收果季节,各单位的科研人员为了各自的目的都争先恐后上山来进行大体相同的科研活动,搜集几乎同样的资料、标本、数据,使这个农场应接不暇。对这种事,科技开发公司没法管,农场场部对这些“捞材料”的也无可奈何。湖南靖县有一种野生猕猴桃优良单株7901,果重135克,比国际上的名牌产品——新西兰的“海沃特”猕猴桃还大,理应加速试验、繁殖、推广,但当省园艺所派人去采集接穗时,县里却有人怕省里得了好处,“肥水落到外人田”,故意把来人引入歧路,不让采取这种优良接穗到省城繁殖。
一些熟悉猕猴桃科研工作的同志建议,当前要加强对有关农业科技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轻名利,重事业,同心同德奋发向上,为农业现代化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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