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小议坟头和耕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4
第5版()
专栏:农村漫谈

小议坟头和耕地
东方舟
近年来,一些乡村土葬之风又盛行了。人还健在,就请阴阳先生看“龙脉”,选坟地。有些人认为,反正田地、山林包到了户,我愿在哪里安坟头就在哪里安,谁也休想动我家坟头一棵草。前些日子,我们在西北地区调查,看到一些乡村比着干,一户比一户看谁修得气派、占的地多。一家坟场,少则占一分地,多则占一亩地。以陕西省为例,那里本来人多耕地少,平均每人拥有耕地,1949年是4.7亩,1981年只有1.4亩了。仅仅三十几年,人均占有耕地减少了三分之二,原因可能有几条,大修坟头,滥占耕地,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条。
还是让我们粗略地算一笔账吧。我国农村有8亿人口,按死亡率6.2‰计算,一年有496万人去世。假如实行土葬的死者中,有半数需要占用耕地,每亩地平均做50个坟茔,那么每年将减少49,600亩耕地,少生产粮食约4,000万斤;这些粮食足够10万城市人口吃一年。以上还仅仅是一年的损失,三年、五年、十年……的损失有多大?坟头多了,耕地就少了。活着的人是要吃地里长出来的粮食才能生存下去的,这个严重的后果能不认真地想一想?!
如今,生娃娃,有人管,讲计划。埋死人,办后事,却缺乏计划管理。特别是农村,一个乡,一个区都没有统一规划的坟场,谁家挖个穴、堆座坟,就是“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就成了永世长存的标记。看来,提倡火葬,改革土葬,除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外,还要制定明文法规才好,象节制生育那样拿出坚决有力的措施来。现在,有的地方实行平地深埋,不留坟头;有的地方利用荒山瘠地建立集体公墓,改变了乱埋乱葬、占用耕地的现象,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关键还在我们的领导机关、党员干部,要敢于抓,带好头,做移风易俗的模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