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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坑国害民的诈骗犯逍遥法外 岳崇明等编造谎言,骗款近四万,被依法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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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5
第4版()
专栏:

决不让坑国害民的诈骗犯逍遥法外
岳崇明等编造谎言,骗款近四万,被依法逮捕
编者按:诈骗犯编造要献什么“地下宝库”谎言,竟也能蒙骗许多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是一些干部,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相信了他们的谎言。他们借此又可以诈骗许多缺乏科学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的人。因此,要教育群众不要轻信“献宝”的谣言,干部首先要接受教育。
本报讯 记者王永安报道: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最近查获一起涉及云、贵、川、陕、京的经办股票诈骗案,为首的犯罪分子岳崇明及其同伙十人已落网。
岳崇明现年五十七岁,原系重庆市茄子溪运输站工人。解放前当过土匪,抢劫过民财。解放后因投机诈骗,搞流氓活动,曾被管制三年。1981年以来,岳崇明以收集、经办中国人在国外投资的股票为名,纠集张成吉(四川乐山楠亚河水电分局技术员)、蒋清明(四川临水县铁厂工人)、刘伯文(四川石柱县三汇公社七大队社员)、郑祥金(四川巴县安南公社小龙大队社员)等人,非法成立了一个所谓“亿票委员会”,猖狂进行诈骗活动。岳犯自任委员会负责人,冒充党中央领导人的“表侄”,利用他给中央写双挂号信的回执,到处招摇撞骗,说他已在国务院备了案,专门把民间存有的股票收集上来,交给国家,兑换成现金。他们伪造几亿美元的股票额,欺骗群众投资入股。他们造谣说,入了股的人,农业人口可进城,工人可提工资,可以到国外旅游。经过这一吹,不少无知、贪财的人拿出几千元、几百元入股。经初步查实,一年多来,岳崇明等人利用这种手段诈骗了38,000余元。这伙犯罪分子把骗来的钱大肆挥霍。当一些群众觉察到上当受骗去索款时,他们就编造谣言攻击党中央,煽动受骗群众的不满情绪。
据当地公安机关查实,这类诈骗犯多是劳改释放者、社会上不务正业的游手好闲分子,还有“四人帮”的帮派分子。他们诈骗的对象,主要是缺乏文化的农民、工人和想贪财的人。这些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诈骗手段,开始以收集伪钞、股票骗人,后又诡称要献“宝箱”,最后又说要献什么“地下宝库”,打着向国家“献宝”为名,从事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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