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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允许巧立名目侵吞国家建设资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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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8
第4版()
专栏:

决不允许巧立名目侵吞国家建设资金
本报评论员
兵器工业部机关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给职工滥发实物和现金补贴,还美其名曰“关心群众生活”,是很错误的。必须对这些巧立名目者大喝一声:你们不是关心群众生活,而是化公为私,变相侵吞国家建设资金,严重败坏了党风。
赵紫阳总理在六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早就指出:“当前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财力不足,资金严重分散。”“特别是滥发奖金、滥发实物和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这种状况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国家的重点建设就上不去,经过很大努力恢复起来的正常经济秩序和比例关系有可能重新被打乱,中央重大决策和措施就不能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能顺利地进行。”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努力积累建设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是每个公民,特别是国家干部应尽的责任。我们强调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并不是不要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人民群众的生活应该力争一年比一年好,但是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在考虑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的时候,决不能忘记和损害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陈云同志曾经把这两者关系,深刻而通俗地概括为两句话:“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这如同一个家庭要过好日子,决不能吃光用尽,而必须勤俭持家。要把十亿人民的大国治理好,更要时刻不忘艰苦奋斗,努力推进四化建设。我们要树立奋发图强、振兴中华的伟大理想和志气,发扬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对一切损公肥私、巧立名目、侵吞国家资金的错误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我们的国家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关心群众生活是每个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职责。粉碎“四人帮”以来,我国城乡人民生活明显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对群众的生活困难,当然应该关心和照顾,但必须按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决不能以关心群众生活为名,损公肥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兵器工业部机关不顾国家利益,带头滥发实物和现金,起了上行下效的恶劣作用。如果听任这种风气蔓延,将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对兵器工业部机关这样严重的错误,必须严肃处理。所有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应以兵器工业部为戒,坚决同违反财经纪律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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