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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最近决定 放宽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验放尺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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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8
第4版()
专栏:

海关总署最近决定
放宽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验放尺度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 海关总署最近决定,从品种和数量上放宽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准许携带的行李物品的验放尺度,经过修订的《海关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新规定放宽了对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进口限制,扩大了准许免税和征税带进的品种,除保留原规定中的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收音机每种一件免税进口外,对原征税进口的电视机、收录音机、照相机及不准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现准许任选其中一件免税,其余每种可征税带进一件。
其次,新规定提高了进口日常生活用品的免税限值,由原来的人民币一百元增加到三百元,使华侨携带的小型计算器、手提打字机和一般乐器等在限值内也可免税进口。其它衣服、药品等免税限量也比原规定有较大幅度的放宽。此外,新规定还扩大了准许携带出口物品的限量限值,其中耐用消费品可准许携带每种一件出口。
外籍华人,出国探亲的中国公民,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考虑其在国内外也有亲属关系,海关对他们进出国境探望亲属携带的行李物品,也按修订后的《海关对回国探亲华侨进出国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
新规定在优待回国探亲华侨,照顾其正当合理需要的同时,对超出规定品种、数量的物品和国家限制进口的物品,采取了征税和限制进口的措施。
海关对来往香港或澳门的旅客行李物品的管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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