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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发布六条纪律规定 迅速制止检查验收中的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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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1-29
第1版()
专栏:

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发布六条纪律规定
迅速制止检查验收中的不正之风
本报讯 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28日制定和发布了《关于企业整顿工作中检查验收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所属单位和各验收组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全国企业整顿工作正处于验收高峰季节。在检查验收中,图形式、走过场和铺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在某些局部地区和个别单位甚至极为严重。为了迅速制止检查验收中的不正之风,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企业整顿工作中检查验收纪律的若干规定:
一、企业整顿的检查验收,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迁就照顾,不降低标准,不图形式、走过场。
二、被验收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向验收组提供整顿工作的必要汇报材料,不准采取突击制订、甚至抄袭别厂规章制度等弄虚作假手法来应付检查验收。
三、在验收工作中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反对铺张浪费。验收人员到被验收单位后一律在食堂就餐或吃份饭,自付粮票和伙食费,严禁大吃大喝;不准请验收人员看戏、看电影;不准向验收人员送提包、文件夹、笔记本、笔、徽章等任何纪念品、礼品,或其他物品、食品;不准向验收人员出售任何产品,特别是紧俏产品或廉价产品;不准组织游山玩水,或者搞其他铺张浪费的事情。
四、不准借验收合格为名,另立名目,超出原来核定的奖金限额,向职工发一次性验收奖金或实物。
五、被验收单位违犯上述规定的,验收组和主管部门应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不予验收或宣布验收不合格,并由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验收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与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殊化。违犯上述规定的,主管部门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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