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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武汉西安等地工商界 热烈拥护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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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1-08
第2版()
专栏:

  上海武汉西安等地工商界
热烈拥护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新华社六日讯】上海、武汉、西安等地工商业界对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公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都表示拥护,他们认为这个条例鼓励了有利国计民生私营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和私人投资营业的积极性,因而有力地扶助了私营企业的发展。上海市工商联合会筹备会为此条例的颁布发表的声明说:“上海工商界将积极学习这一条例的基本精神,以便贯彻到进一步的企业改造工作中去。”上海工商界人士刘鸿生、荣毅仁、吴蕴初、项叔翔等人亦分别发表谈话,认为这一条例是符合共同纲领和适合实际情况的。武汉市工商界四日发表声明指出: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该指示号召工商业者深入学习,细致体会该条例的基本精神,并全力奉行。申新纱厂经理厉无咎认为该条例的公布,给全国的工商业者以很大鼓舞,并可使握有游资的个人有兴趣向正当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企业投资,这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经营者推动业务是有好处的。西安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叶雨田、副主任委员张士心,代表西安市工商界发表书面意见称:“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主要的精神在鼓励私人资本投资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企业。从这一条例可充分看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私营企业,与资本主义国家盲目生产只顾资本家利益的私营企业应大有区别。这个条例,给民族工商业者指示了一个明确方向,消除了在投资方面的许多疑虑,并鼓舞了经理人员们对于业务经营的信心,将有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事业的发展。”他们除表示坚决拥护外,并号召西安市所有私营企业者研习这一个条例,以便遵循条例的规定,改善经营管理,把企业搞好。
重庆工商界也表示热烈欢迎和拥护“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该市工商联合会筹备会主任胡子昂说:这一条例的公布,说明私营工商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有其光明的前途。天府煤矿公司经理樊恒才说这一条例给感到投资经营企业没有利益的人打了一针清血针;过去某些工商业家怕劳方干涉行政、怕自己分不到盈余的错误想法,也将不攻自破。有的行业已开始学习这一条例,并准备定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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