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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发出通知 要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艺术档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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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2
第3版()
专栏:

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发出通知
要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艺术档案
据新华社北京电 文化部、国家档案局最近联合发出《艺术档案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艺术档案是艺术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广大艺术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把这些档案认真整理、集中保存起来,使它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艺术事业中发挥作用,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文化机关和各艺术团体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业务建设的一部分认真抓好,积极配备和培养艺术档案工作人员,并要有计划、有目的地把老一辈艺术家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积累的丰富艺术材料,搜集和整理出来,以利于艺术档案的积累和艺术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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