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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学界人士举行座谈会 纪念我国新宪法颁布一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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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3
第4版()
专栏:

首都法学界人士举行座谈会
纪念我国新宪法颁布一周年
本报讯 记者刘振宗报道:12月2日,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治学会、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为纪念我国新宪法颁布一周年,在政协礼堂联合举行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育部、司法部、外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等单位的宪法学者和专家50余人。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仲方主持。
座谈会对一年来我国新宪法在国家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今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宪法的贯彻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与会同志认为,去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现行宪法,是在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是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宪法。一年来,在国家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叔文说,我们清除精神污染是为了维护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为了按照宪法的规定,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国务院参事、法学家杨玉清说,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民主权利是极为广泛的。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们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它已经体现在我们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法学》杂志主编于浩成说,宣传新宪法,加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守法,以法治国,依法办案,这是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措施。不仅一般干部和群众要这样做,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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