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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侵占学校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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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3
第5版()
专栏:毖后录

不许侵占学校场地
我市第54中学新校舍,是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复建的,今年7月即将竣工时,市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竟在学校东院墙处打开一个很长的缺口,占用了学校操场740平方米,建起6间汽车棚、6间宿舍、办公室和库房。
学校操场被占后,校方联同路北区教育局,派人到农机公司查问情况。农机公司办公室主任说,这件事是市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赵俊杰口头答应的。9月7日。学校派人到市建设指挥部搬迁组询问这件事,这个组的赵顺如同志说:“这事不好办,目前恐怕解决不了。当初赵俊杰口头答应后,曾召集房管局、市二建、搬迁组等有关部门开会商议定下来,但没有任何文字根据和批准手续。”后来校方直接找到赵俊杰同志,他则说:“当时是我点头答应的,没办法了,先这么着吧!”无奈,校方又找到负责文教工作的副市长李建新同志。李副市长让校方通过组织上报解决。9月中旬,市教育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建设指挥部,并抄报杜静波市长、李建新副市长。时至今日,一个多月过去了,问题仍未解决,严重地影响着学校的正常教学。
国务院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占用校舍,已占用的必须退还。市农业机械化服务公司只凭个别领导人的口头答应,不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侵占学校场地,是违背国务院指示精神的,应当尽快把场地退还给学校。 河北唐山市 益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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