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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些地区单位滥发奖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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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4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黑龙江省一些地区单位滥发奖金
本报记者 张书政
据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负责人反映,该省一些地区和部门滥发奖金的情况很严重。主要表现是:
(一)不择手段捞钱,增加奖金数量。虎林县人民医院今年4月实行承包后,采取开“好药”、开大处方等办法,增加收入,多分奖金。4月份门诊处方收入2.1万多元,其中,5元以上处方394张,最高的一张处方达34.9元。这个月全院总收入6.4万多元,实现利润9,600元,发放奖金6,500元,占利润的67.7%,比上年同期多5.5倍,月人均奖金32元,有的科室人均得奖金125元。
(二)利润下降,奖金照加。齐齐哈尔市第九砖厂,今年上半年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90%,而奖金总额却增加54.8%,多发奖金4.6万元。密山县电熨斗厂三个月发放的奖金超过工资总额2.3倍,人均得奖400多元。
(三)巧立名目,重复发奖。北安市百货一商店等4个单位,1至6月奖金项目多达11种。
(四)压低承包基数,多发奖金。哈尔滨市通江五金电料商店,按比同行业经营平均利润率低20%到40%签订承包合同;上半年实现“超额”利润2.3万多元,职工平均月得奖金47元,最高得85元。
(五)滥发补助。据北安市一百、食品一店等4个单位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共发各种计划外补贴2,700多元。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市1至9月共发放奖金和补贴299万元,其中,发奖金89.7万元,补贴114万多元,还有价值94.5万元的实物。
(六)滥发实物。齐齐哈尔市华安石油建材商店,上半年除给每人发奖金60元外,春节期间给每人补贴猪肉款20元,6月份又给每人一个价值78元钱的电饭锅;并给每人发一套价值93.2元的毛料服装。目前黑龙江省分行组织各级干部,认真检查这方面的情况,并向当地领导汇报,建议对上述问题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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