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应当言而有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6
第6版()
专栏:短评

应当言而有信
11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签署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一项关于国际金融机构的拨款法案时,发表了一项声明。声明针对该项法案中的修正案提出所谓“中华民国”应继续成为亚洲开发银行的正式成员这一点,表示:“这一问题对法案提出的修正案中使用的某些术语,同美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政策,是不一致的。”他并表示,他签署这项法案并不表明连续四任美国总统的对中国的立场有任何变化。美国总统的声明这种含混其辞的说法是很难令人满意的。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分明是公然搞两个中国,怎么能够轻描淡写地把它归结为“术语”的问题呢?况且声明还表示要支持确保“台湾人民继续参加亚洲开发银行的努力”。这难道是与美国所作出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承诺相符合的吗?如果美国政府真正遵循一个中国的政策,它就应当确认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能在亚洲开发银行中代表中国,它就没有任何理由再支持台湾继续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留在亚洲开发银行。
令人惊讶的是,12月2日,即上述澄清声明发表两天之后,里根总统又对美国学生领袖们发表讲话,其中竟然把台湾当局看作一个“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相提并论,说什么“两个政府都自称是中国的政府”,而且美国“决不会放弃同台湾的中国人的联盟和友谊”。这不能不使人怀疑,里根总统11月30日声明中重申一个中国的原则的话究竟算数不算数?为什么在前一个声明中还明确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政府,而到了后一个讲话中却变成了两个“政府”,并且美国还要保持同台湾的“联盟”?难道11月30日声明中所说经过美国四任总统都没有任何变化的对中国的立场,过了几十个小时又突然发生了变化?这都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无庸讳言,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中美两国政府在历次公报中都针对这一问题,指明应遵循的原则。我们有理由要求美国政府采取十分严肃的态度,对待这样一个涉及两国关系基础的重大问题,真正把自己承诺的原则付诸实施。言必信,行必果,否则只能给两国关系带来严重损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