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阅读
  • 0回复

保加利亚农业的计划经济与合同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07
第7版()
专栏:

保加利亚农业的计划经济与合同制
李越果
我们在保加利亚度过了难忘的四十天,考察农村经济体制,学习农业发展的经验。
革命胜利以前,保加利亚是一个经济相当落后的农业国,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4%。解放后,经过近40年社会主义建设的持续努力,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拥有相当发达的农业和建立了现代工业基础的工业—农业国。
从1949年开始,保加利亚的农业进入合作化的初级阶段,自此花了近十年时间,采取了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工业品价格和给农业社提供农业机械装备等措施,以巩固初级社。到了六十年代,进入小社并大社的合作化高级阶段。七十年代初开始组织农工综合体。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目前保加利亚农村平均每500亩农业用地就有一标准台拖拉机,除水果、蔬菜的摘收等少数农活外,绝大部分大田已实现机械化。农产品的产量也不断提高,从1948年到1982年谷物总产量增加2.09倍,每年递增3.4%,每人平均产量从920斤达到2,200余斤。
保加利亚农业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农业计划经过两上两下制定,即先由国家从总的方面下达控制数字,但不规定农工综合体的具体指标,由各综合体参考国家的控制数字并根据自己的可能提出本单位的计划建议数字。各综合体的计划建议数字汇总起来如达不到国家的要求,国家就以经济手段,采取变动价格,调整利率以及在必要时提高某些地区工资、福利待遇等办法,刺激有关单位去挖掘潜力,力争各综合体的计划达到国家要求。这些做法的目的,是要让生产单位和生产者获得合理盈利和进行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采取这些措施后,综合体与有关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在此基础上正式提出自己的计划草案;各单位上报计划草案后,国家进行第二轮平衡,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削减计划并最后下达正式的计划数字。
保加利亚经济计划的一个特点是自上而下地制订计划,同时考虑自下而来的市场因素。但国家计划并非自上而下地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去贯彻,而是通过经济手段去实现。而经济手段的基础就是合同。在生产者与经济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有纵向合同;在不同生产单位之间,生产单位与供销、科研、生产性服务单位之间,则有横向合同。这些合同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农业生产能够有秩序地进行。对不遵守合同者,要责令其经济赔偿甚至法律制裁。经济合同不仅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生产者个人的义务与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国营经济组织的义务与权利,因此对集体、个人和国营机构都具有约束力,它有利于提高整个经济管理水平,并体现了国家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目前,保加利亚农业正沿着完善经济机制的道路继续前进,包括进一步扩大农业企业的自主权,完善计划制度、经济核算制与组织结构,以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更大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