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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地区查处干部违法建私房阻力何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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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1
第4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临汾地区查处干部违法建私房阻力何在?
前不久,记者到山西省临汾地区采访。临汾是山西省干部违法建私房最多的一个地区,全区国家干部有3,090户违反规定建私房。其中县级以上干部96户,公社副主任级以上干部1,160户。县级以上干部在临汾市内建私房的有50户。
1981年以来,临汾地区纪委,以及各级党委组织力量,查处干部违反有关规定营建私房的问题,处理了几个“硬头户”,这是应当肯定的。但是,记者在采访时,听到群众反映说,这里“查房”不彻底,有的甚至走了过场。临汾和运城毗邻,中纪委工作组在运城办案,对干部违法建私房查得细,办得严。运城有1,400余名干部职工建私房,除13户被没收外,219户征收归公;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共退赔贪占资金105.2万元。消息传开,民心大快。临汾有3,000余名国家干部违法建私房,除3户被没收外,225户收归公有,仅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只退赔贪占资金75.2万余元。有的人贪占2,500余元,也免于处分。两相对照,发人深思。临汾地区查处干部违法建私房阻力何在?
一是“上梁不正”。有的县查处干部违法建私房之所以出现“夹生饭”、“走过场”,主要是县里领导人自己盖私房,腰杆不硬。他们贪占国家、集体资财建成私房,不忍剜掉这块“心头肉”。有的对中央、省里的指示阳奉阴违,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上级派来工作组,有的领导人出难题,设关卡,使工作无法开展。因而,有的干部违法盖的私房,即使“查”之后,也被认为“合法”,照样大摇大摆搬进新居。
二是编造假话。如实用材料和本人交出单据不符,群众反映多占资材和本人交代不符。盖房占地时,他们争着越多越好。计算面积时,越少越好。建筑材料本来是拿的,硬说是“借”的。或者本是自己盖的私房,硬说是“儿子”的,“姑娘”的。本来占地八九分,硬说占地三四分。本来分文未付,硬说把款交给某人。那些说情的,顶帐的,“担过”的,“替罪”的,纷纷出场。为掩盖真相,他们不择手段,造假据,制假帐;出假证,写假检查。
三是打击报复。揭发干部违法建私房和认真查房的同志,往往要遭到打击报复。有的不能提拔;有的分不到住房;有的被调走或不给分配工作,长期“搁”起来。有的遭到谩骂、诬陷,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临汾地区纪委的一位副书记对记者说:“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给了我们‘尚方宝剑’。只要敢下决心,没有攻不破的难关。”可以相信,阻力终将排除,问题定会解决。
本报记者王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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