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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拉帮结派 违法乱纪 “三种人”于海白跃先受到严肃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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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3
第5版()
专栏:

利用职权拉帮结派 违法乱纪
“三种人”于海白跃先受到严肃处理
本报讯 据《辽宁日报》报道:把持抚顺市电子工业公司工程处党政领导权的“三种人”于海(本报10月4日四版曾有报道)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白跃先已被撤销职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于海在“文化大革命”中先后任抚顺市建三公司人保组副组长,兼任群众专政指挥部成员,负责公司专案工作。“清队”期间,他参与迫害干部和群众,刑讯逼供,派人抄家,摧残人身,情节严重。1982年6月,于海调到市电子工业公司。市建工局和市建三公司没向调人单位介绍于海的严重问题,电子工业公司也没有进行考核,就将其任命为工程处党政负责人。
于海把持工程处的领导权之后,以工程处急需充实技术力量为由,把“文化大革命”中犯有错误的一些人调到工程处,形成一个新的帮派。据查实,于海到工程处七个月,就从三公司等单位调入54人,其中有各种问题的20人。这当中,属于“文化大革命”中犯有严重错误和比较严重错误以及受过刑事处分的有9人,其中有6人被于海委任为处、科、队的负责人。被于海擅自提任为工程处行政负责人的白跃先,在“清队”中将一名干部和一名工人打伤致残。于海、白跃先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企业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最近,抚顺市电子工业公司党委作出决定:撤销于海工程处党政负责人职务,开除党籍;撤销白跃先工程处行政负责人职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其他有严重错误的人,也分别作出严肃处理。中共抚顺市委要求电子工业公司和市建三公司党委写出检查报告,要求各级党委从中吸取教训,把清理“三种人”作为整党、纯洁组织的一件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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