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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浪费能源的企业 黑龙江省分别情况采取措施,起到了一定的震动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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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4
第2版()
专栏:

制裁浪费能源的企业
黑龙江省分别情况采取措施,起到了一定的震动作用
本报讯 黑龙江省计委、经委最近发出通报,对部分严重浪费能源的企业,实行制裁,起到了一定的震动作用。
通报的主要内容有:一、对产品电耗超过国务院二号节能指令限额的哈尔滨重型机器厂等9个工厂的机械电炉钢、电石产品,责令停产整顿。二、对同行业中产品单耗最高、浪费严重的鸡东白酒厂等13家企业,限期一个月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全省同行业产品单耗平均水平的,停供能源。三、在节能升级活动中被评定为三等企业的哈尔滨绢纺厂等12家重点耗能企业,减供能源分配量的5%。四、对一些能源管理不善企业的厂长和主管能源工作的副厂长停发奖金。五、对民用电,限期实行分户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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