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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在南昌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现场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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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4
第4版()
专栏:

全国妇联在南昌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现场会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张利康报道:12月12日全国妇联在南昌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月现场会。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帼英,全国妇联副主席谭茀芸、书记处书记王庆淑、王淑贤、王德意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妇联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
在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中,江西省妇联等17个单位开展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提高了全社会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认识,使群众敢于向虐待妇女和老人、包办和买卖婚姻等违法行为展开斗争。对于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进行有力的打击。江西省政法部门在11月份宣判了1,347名罪犯,震慑了坏人,教育了群众,伸张了正义。通过宣传月活动,各级党委提高了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大妇女懂得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重要性。
江西省妇联主任万绍芬向大会作了开展宣传活动月的情况汇报。中共江西省委第一书记白栋材、省委书记许勤到会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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