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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5
第2版()
专栏:长话短说

赞侯马电缆厂
水工
侯马电缆厂主动请求免税产品提前纳税的报道,读来令人振奋。我们应该为有这样好的企业,这样高尚的思想而自豪。几十万元在我们国家不是大数目,但它却把“主人翁”三字具体化了,形象化了。
相比之下,有些企业似乎差得太远了。比如在最近进行的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无视税法,偷税漏税、拖欠税款、截留利润、少报私分的行为,实在说不过去。有些企业领导人,不会在搞好企业上用心思,却很会在占国家便宜上打主意。有些厂的免税产品一旦到了征税时间就转产,大概就是经过精心测算的。对这些企业和单位,你如果讲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关系,他们比你说得还动听,然而就是和行动对不上号。
“皇粮国税”,自古有之。社会主义的税收同剥削阶级的税收有本质的不同。我们国家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是个“大家”,要办很多件事情,件件都要用钱,因此,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天职。我们不反对每个企业打自己的“小九九”,但也要打国家的“大九九”,特别是不要让自己的“小九九”损害了国家的“大九九”,要提倡为国家的“大九九”多出些力。在一九八三年就要结束的时候,各地企业都要想一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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