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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盐碱荒地承包到户 进行开发性生产 平遥县3.8万亩盐碱荒地由废变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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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6
第2版()
专栏:

把盐碱荒地承包到户 进行开发性生产
平遥县3.8万亩盐碱荒地由废变宝
本报讯 通讯员孔庆荣、记者贺海报道:山西省平遥县把弃耕多年的荒芜盐碱地38,000多亩承包给当地社员,植树336万株,生产粮食636万斤,皮棉62万多斤,油料85万多斤,除林木外,当年增加收入320万元。
平遥县有9个公社地处汾河灌区,地下水位高,全县盐碱地达10万亩之多,占总耕地面积的八分之一。今年县委和县政府决定将这些盐碱地承包给农民,以户治理,变废为宝。他们规定了六条具体措施,由县政府发给农民“弃耕荒芜盐碱地使用证”,按合同使用,长期不变,允许农民在承包的荒碱滩上进行开垦种植,也可以办家庭式的小农场、小林场、小牧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等。同时规定,对新开垦的土地,从收益之年起,五年内不征购、不纳税、不提留,县、社两级要在技术、贷款、物资、化肥、种子等方面给承包农民提供方便。这些顺乎民心的政策措施一落实,农民争着承包荒碱滩。去冬今春,全县承包了8,100多亩,占弃耕碱滩面积的50%以上。
以户承包、开发弃耕碱滩,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了一批劳动致富的专业户、重点户。南长寿大队三户农民联合承包弃耕碱滩180亩,今年在这块重碱地上植树1.6万株,产粮1.2万斤,产油料8,0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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