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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 加快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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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7
第3版()
专栏:

山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
加快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
本报讯 记者刘关权报道:最近,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大力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加快农村人才培养工作。
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定要求力争1985年全省基本普及初等教育。要建立健全普及工作制度,做到每一个儿童从出生、入学到毕业都有册可查,坚决杜绝新文盲的产生。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没有读完小学的校外少年儿童继续学习文化,使他们尽快达到小学毕业程度。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保证有步骤地实行初等义务教育。
省委、省政府决定,把普及初等教育列为县以下党政干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通过群众讨论,订入乡规民约。对微山湖区、黄河滩区、盐碱海边和偏僻山区等普及初等教育困难的地方,省、地(市)、县都要拨出专项补助费,给予重点扶持。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到1985年,山东省农村各类技术中学将发展到五百八十所,城市职业中学发展到五百五十个班,在校学生总数达到十四万人左右,加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校生要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0%。最近几年,每年从农林牧大专毕业生中拨出三分之一,分配到职业技术中学担任专业课教师。
山东省委、省政府还决定,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增加教育经费,使教育经费和教育方面的基建投资增长率略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使普通教育经费以1982年实际支出为基数,每年递增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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