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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呼吁所有国家签署海洋法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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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7
第7版()
专栏:

联大呼吁所有国家签署海洋法公约
本报讯 据报道,联合国大会呼吁所有国家签署并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便使所有国家都能分享富饶的深海资源。
联合国大会14日以136票赞成、2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所有国家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且“不要采取任何行动破坏公约或破坏公约的目标和目的”。
美国和土耳其投票反对这项决议;比利时、玻利维亚、英国、联邦德国、以色列和意大利弃权。
迄今为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132个签字国中只有8个国家批准了该项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去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市正式开始签字的。这项公约规定,每个沿海国家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同时也规定,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条件下,所有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附图片)
联合国大会14日通过一项决议,呼吁所有国家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图为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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