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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神通广大”的副局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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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18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如此“神通广大”的副局长
大同市外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侯乐成,以权谋私,“神通”真是广大。他为了给年仅14岁的女儿安排工作,于1981年11月30日将其岳父从外单位调进本局所属地方煤炭公司,第二天就办理了退休手续。侯乐成原打算让女儿顶岳父的班,但因政策规定,外孙女不能顶替外祖父的工作。侯乐成就利用职权占用了这个自然减员指标,最终还是把正在上初中的女儿安排到外贸局当了打字员。
1982年初,侯乐成又通过这个局的副局长杨廷元在大同市北郊区的“关系”,把不满14岁的儿子招了工。但侯的儿子一直没有上班。这一年的6月,侯又通过大同市教育局组织科的负责人,把儿子调进了教育局;3个月后,又从教育局调到外贸局。今年4月,侯听到有人反映这件事,又把这个当时还不满15岁的儿子调回教育局。据侯自己说:“现在,孩子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了,调到教育局可以多学些知识。”可是,调动手续开出几个月后,侯的这个儿子还未到教育局报到。
侯乐成为了使这两个不够年龄的孩子参加工作,竟然把大女儿的出生年份1967年改为1965年,把儿子的出生年份1968年改为1966年。不仅如此,他还费尽心机地为他的其他亲属谋取好处。他的妻弟媳妇张某,原是某校办工厂的工人,1980年侯乐成把她安排到外贸局业务科;他的妻妹夫刘某原在大同铁路局工作,1982年9月外贸局的职工宿舍楼快要竣工时,侯乐成便匆匆忙忙地把刘某直接调入外贸局,调入不到3个月,调动手续还不完备,刘某就分到了一套住房。而在外贸局教育科工作多年的几名知识分子却轮不上。
今年3月5日,《人民日报》第五版发表读者来信,批评了大同市外贸局分房中的不正之风。但是,至今有的局领导还没有退出多占的住房,对局领导利用职权给自己的亲友分的房子也不处理。对此,群众意见很大。
《山西日报》记者 张宁 郝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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