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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出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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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2-22
第4版()
专栏:

民政部发出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民政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在1984年新年春节期间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通知说,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解放军(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进步;宣传人民解放军在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活动中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人民解放军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抢险救灾、支援险要工程、培养军地两用人材以及保卫祖国和人民生命财产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要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热爱人民解放军和拥军优属的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特点和条件,由党政领导同志出面,走访慰问当地驻军、边防、海防前线部队指战员和医院伤病员;征求部队的意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对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的休养员、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的病员和光荣院的孤老优抚对象以及在乡的退伍红军老战士、烈军属、老八路进行走访慰问。
通知说,各地要组织一定力量,认真检查1983年对烈军属等优抚对象的优待落实情况和退伍军人、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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